案例:所有投標供應商的得分排名必須公開嗎?
發(fā)布日期:2024-02-02 瀏覽: 次
案例回放
采購交通事故鑒定服務項目公開招標,A公司成為中標供應商。
中標公告發(fā)布后,B公司分別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發(fā)出內容相同的質疑函,質疑理由為:未在中標公告中公開所有投標供應商的得分及排序。
采購代理機構在法定期限內就質疑事項作出了書面答復。B公司對質疑答復不滿意,向當地財政部門提起投訴。投訴事項為:一是采購人沒有在法定期限內就質疑事項作出答復;二是采購代理機構只公開中標供應商得分情況,沒有按照順序公開其他投標供應商的得分情況。
當地財政部門依法審查、論證后,認為投訴事項不成立,駁回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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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引出
1.同時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雙方都要作出書面答復嗎?
2.所有投標供應商的得分排名必須公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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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點評
問題一:一位業(yè)內專家說:“同時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其中一方回復即可?!彪m然《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以下簡稱94號令)第五條明確,采購人負責供應商質疑答復,但同時也規(guī)定了“采購人委托采購代理機構采購的,采購代理機構在委托授權范圍內作出答復?!?/span>
本案例中,雖然投訴人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分別發(fā)送了內容相同的質疑函,但是采購代理機構在委托授權范圍對質疑作出了書面答復,沒有違反94號令的有關規(guī)定,不屬于對質疑不予答復的情形。
“實踐中,還有一部分采購人明確授權采購代理機構答復質疑,但是在收到供應商的質疑函后自己作出答復的,也是合法有效的?!绷硪晃粚<姨嵝训健?/span>
問題二:江蘇省常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武進分中心業(yè)務二科科長曹毅認為,投標供應商的得分及排序并不在中標、成交結果公告公開的范圍內。
某代理公司總經辦主任說:“實踐中,確實有很多參與投標的供應商向采購代理機構咨詢非中標供應商的分數和排名。但是,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六十九條規(guī)定,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告知未中標供應商本人的評審得分與排序,但不包含其他供應商的得分及排序?!?/span>
因此,本案例中,采購人已委托了采購代理機構,由采購代理機構回復質疑函即可。此外,采購代理機構在中標結果公告中,沒有列出所有投標供應商得分及排序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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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guī)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四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